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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部:2月6日起对原产于欧盟的进口马铃薯淀粉继续征收反倾销税

  据商务部网站消息,商务商务部公布对原产于欧盟的部月进口马铃薯淀粉所适用反倾销措施的期终复审裁定,自2025年2月6日起,日起对原产于欧盟的对原的进淀粉进口马铃薯淀粉继续征收反倾销税,实施期限5年。产于征收反倾销税的欧盟税率与商务部2007年第8号、2011年第16号、口马2013年第4号、铃薯2016年第72号、继续2019年第4号和2021年第4号公告的征收规定一致。

  南方网、反倾粤学习记者 倪仕轩

销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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